关于开展2016年度机械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工程)实验室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机械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工程)实验室的运行管理,促进自主创新能力的不断提高,更好地发挥其引领和带动行业技术发展的作用,根据《机械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考核评估暂行办法》和《机械工业重点 (工程)实验室运行考核评估暂行办法》,我会决定开展2016年度机械工业工程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本次考评的范围为第一批和第二批批准建设并正式挂牌运行三年以上的工程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名单见附件)。
2、参加考评的工程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应按《机械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考核评估暂行办法》、《机械工业重点 (工程)实验室运行考核评估暂行办法》附件规定格式编写机械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核评估材料或机械工业重点(工程)实验室考核评估材料,填报数据为考评年度上两年度数据。
3、请于2016年5月30日前将《考核评估材料》一式五份报送我会科技工作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以下邮箱。
联系人:张海珠、吴梅英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邮编:100823
电话:010-68595234、68594935
邮箱:cmif3019@163.com
附件:
关于开展2016年度机械工业工程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考评工作的通知.pdf
机械工业工程研究中心考核评估材料.rar
机械工业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材料.rar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