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推荐安徽工业精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9 15:12:25 浏览:1267
皖经信科技函〔2017〕881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
为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贯彻全省制造强省建设大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弘扬工匠精神,推进精品制造,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遴选2017年度“安徽工业精品”,并向社会推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须符合《安徽工业精品遴选暂行办法》(见附件1)要求,提交安徽工业精品申报表(见附件3),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名额
各市、直管县按照申报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推荐。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企业可向所在市(直管县)经信委提出申请,市(直管县)经信委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二)初审通过的企业名单,由市(直管县)经信委汇总,并提出推荐意见,报送省经信委。
(三)企业申报材料按照附件格式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省经信委。各地在上报材料的同时,附本地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赵薇、李明胜,电话:0551-62871851、62871823。
附件:1. 安徽工业精品遴选办法(暂行)
2. 各市、直管县申报名额分配表
3. 安徽工业精品申报表
4. 安徽工业精品推荐汇总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6月16日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
为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贯彻全省制造强省建设大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弘扬工匠精神,推进精品制造,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遴选2017年度“安徽工业精品”,并向社会推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须符合《安徽工业精品遴选暂行办法》(见附件1)要求,提交安徽工业精品申报表(见附件3),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名额
各市、直管县按照申报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推荐。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企业可向所在市(直管县)经信委提出申请,市(直管县)经信委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二)初审通过的企业名单,由市(直管县)经信委汇总,并提出推荐意见,报送省经信委。
(三)企业申报材料按照附件格式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省经信委。各地在上报材料的同时,附本地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赵薇、李明胜,电话:0551-62871851、62871823。
附件:1. 安徽工业精品遴选办法(暂行)
2. 各市、直管县申报名额分配表
3. 安徽工业精品申报表
4. 安徽工业精品推荐汇总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