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信息
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2 11:24:31 浏览:1878
皖经信明电〔2017〕110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经国务院批准,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第十四届中博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南非小企业发展部、联合国发展组织联合主办,将于2017年10月10日至13日在广州举办。为做好相关筹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区设置
第十四届中博会以“智能、智慧、智造、节能”为主题,分主题展和专业展。其中,主题展定于2017年10月10-13日在保利世贸博览馆(广州市新港东路1000号),举办境外主题展(含联合主办国展区、国际展区、港澳台展区)、境内主题展(含省区市展区、跨境电商展区)。
专业展:2017年10月12-23日在广州(潭州)国际会展中心(佛山市顺德区工展路1号)分两期举办。2017年10月12-15日举办智能制造及“互联网+”展,2017年10月20-23日举办智慧建材与家居展、节能展。
二、主要活动
展会主要突出“展示、交易、交流、合作”四大功能,期间将举办中小企业产品、技术、服务的展示、洽谈和交易活动、中国中小企业高峰论坛、第二届亚欧中小企业融资研讨会、主办单位专场活动包括举办中小企业跨境撮合对接洽谈会、2017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等一系列论坛活动等。
三、招商招展
根据本届中博会“智能、智慧、智造、节能”主题,结合我省中小企业优势特点,本届中博会我省计划在主题展中的省区市展区进行参展,展区面积270㎡,以特装方式布展。重点组织我省电子信息和装备制造行业内智能、智慧、智造节能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展。展区布置力争做到内容丰富,亮点突出,图文和实物并茂,展示与观众互动,声、光、电、多媒体结合。
其他行业及展区不集中组织参展,企业可自愿报名参加。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参展企业。根据我省展区布展安排,各市请于8月31日前推荐4户企业,填写上报推荐参展企业汇总表(附件1)与企业及展品简介(见附件2),每件企业展品数码图片(分辨率在300dpi左右的JPG格式)。
(二)展品要求。参展企业必须要有实物展品,展品紧扣展会主题,重点突出技术性和可观性,充分展示我省在电子信息和装备制造行业优秀成果。。
(三)展品运输。为保证展品安全及时送达,实行统一运输。由布展中标公司集中收集、运输。
(四)参展费用。为帮助和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减轻参展企业负担,主题展参展企业免交展位费、布展费、展品运输费,相应费用由省财政专项拨付。
(五)总结报告。10月底前,各市、直管县经信委将本届展会参会参展情况及对接成果,报省经信委。
联系人:张咏,联系电话:0551-62871938,电子邮箱: zhangyo@ahjxw.gov.cn。
附件:1. 第十四届中博会推荐参展企业汇总表
2. 第十四届中博会参展企业及展品简介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