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制造强省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7 09:46:18 浏览:1302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推进制造强省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月2日
推进制造强省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3号)精神,充分发挥企业和企业家在制造强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推动我省制造业做强做优做大,制定全省制造业发展综合10强县(市、区)、制造业发展增速10快县(市、区)、制造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制造业50名优秀企业家年度考核评价办法。
一、考评范围
(一)安徽省制造业发展综合10强县(市)、制造业发展增速10快县(市)考评范围:全省61个县(市);
制造业发展综合10强区、制造业发展增速10快区考评范围:全省44个市辖区和淮南市毛集实验区。
(二)安徽省制造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考评范围:在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且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亿元。
集团公司注册地在安徽省境内的,由集团公司申报,集团所属各子公司不单独进行申报;集团公司注册地不在安徽省境内的,可由注册地在安徽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单独进行申报;注册地在安徽省的中央企业所属子公司可独立申报。
考评年度存在重大失信行为或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的企业,不予申报。
(三)制造业50名优秀企业家考评范围:在安徽省制造业企业任法定代表人或执行总裁的企业经营管理者。
候选人基本条件:
1.守法经营、依法纳税、诚实守信,有良好信誉记录,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有良好的公众形象,能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2.注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在任期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
3.企业经营业绩突出,具有先进的市场运营能力、企业管理水平,高度的创新意识及能力,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国际化视野、互联网思维,以及推动企业不断发展的先进事迹;
4.所在企业的主要经济指标位于本行业前列,企业社会效益显著;
5.在本企业担任主要负责人职务3年以上。
二、考评方式
(一)对全省106个县(市、区,含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分别按照安徽省制造业发展综合10强县(市、区)、制造业发展增速10快县(市、区)考核指标(见附件1、2),由省推进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统计局、省科技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等部门进行统计考核,分别确定考评结果。
(二)对申报50强的制造业企业,按照制造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考核指标(见附件3),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统计考核,确定考评结果。
(三)对申报50名优秀企业家的考评,按照制造业50名优秀企业家考核指标(见附件4),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统计考核,经专家评审后确定考评结果。
三、计分方法
采用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4类考核总指标权重均设置为100,各项指标基本分均设置为40%。通过功效系数法,对各项考核指标的实际值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加权计算总得分。
四、考评结果及运用
安徽省制造业发展综合10强县(市)、制造业发展综合10强区、制造业发展增速10快县(市)、制造业发展增速10快区考评结果报省领导小组审定后,以省政府名义予以通报。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省政府对县域经济考核内容。
安徽省制造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制造业50名优秀企业家考评结果经公示后,报省领导小组审定,以省政府名义通报。
五、组织领导
省领导小组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具体工作。省有关部门负责整理提供考评所需的基础数据,并对数据质量负责。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3月底前上报上一年度考评结果。
本办法由省推进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17年度起实行。
附件:1.制造业发展综合10强县(市、区)考核指标体系
2.制造业发展增速10快县(市、区)考核指标体系
3.制造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考核指标体系
4.制造业50名优秀企业家考核指标体系
《推进制造强省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月2日
推进制造强省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3号)精神,充分发挥企业和企业家在制造强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推动我省制造业做强做优做大,制定全省制造业发展综合10强县(市、区)、制造业发展增速10快县(市、区)、制造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制造业50名优秀企业家年度考核评价办法。
一、考评范围
(一)安徽省制造业发展综合10强县(市)、制造业发展增速10快县(市)考评范围:全省61个县(市);
制造业发展综合10强区、制造业发展增速10快区考评范围:全省44个市辖区和淮南市毛集实验区。
(二)安徽省制造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考评范围:在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且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亿元。
集团公司注册地在安徽省境内的,由集团公司申报,集团所属各子公司不单独进行申报;集团公司注册地不在安徽省境内的,可由注册地在安徽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单独进行申报;注册地在安徽省的中央企业所属子公司可独立申报。
考评年度存在重大失信行为或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的企业,不予申报。
(三)制造业50名优秀企业家考评范围:在安徽省制造业企业任法定代表人或执行总裁的企业经营管理者。
候选人基本条件:
1.守法经营、依法纳税、诚实守信,有良好信誉记录,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有良好的公众形象,能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2.注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在任期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
3.企业经营业绩突出,具有先进的市场运营能力、企业管理水平,高度的创新意识及能力,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国际化视野、互联网思维,以及推动企业不断发展的先进事迹;
4.所在企业的主要经济指标位于本行业前列,企业社会效益显著;
5.在本企业担任主要负责人职务3年以上。
二、考评方式
(一)对全省106个县(市、区,含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分别按照安徽省制造业发展综合10强县(市、区)、制造业发展增速10快县(市、区)考核指标(见附件1、2),由省推进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统计局、省科技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等部门进行统计考核,分别确定考评结果。
(二)对申报50强的制造业企业,按照制造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考核指标(见附件3),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统计考核,确定考评结果。
(三)对申报50名优秀企业家的考评,按照制造业50名优秀企业家考核指标(见附件4),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统计考核,经专家评审后确定考评结果。
三、计分方法
采用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4类考核总指标权重均设置为100,各项指标基本分均设置为40%。通过功效系数法,对各项考核指标的实际值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加权计算总得分。
四、考评结果及运用
安徽省制造业发展综合10强县(市)、制造业发展综合10强区、制造业发展增速10快县(市)、制造业发展增速10快区考评结果报省领导小组审定后,以省政府名义予以通报。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省政府对县域经济考核内容。
安徽省制造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制造业50名优秀企业家考评结果经公示后,报省领导小组审定,以省政府名义通报。
五、组织领导
省领导小组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具体工作。省有关部门负责整理提供考评所需的基础数据,并对数据质量负责。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3月底前上报上一年度考评结果。
本办法由省推进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17年度起实行。
附件:1.制造业发展综合10强县(市、区)考核指标体系
2.制造业发展增速10快县(市、区)考核指标体系
3.制造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考核指标体系
4.制造业50名优秀企业家考核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