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关于开展2018年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9 09:14:39 浏览:2215
皖经信装备函〔2018〕304号
各有关市、直管县经信委: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3号),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重大技术装备,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和示范应用,加强装备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我省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制造强省建设,根据《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示范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皖经信装备函[2017]179号)的规定,决定开展2018年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重点
突出重大技术装备的两化深度融合,重点领域为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智能装备(含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智能化生产线等)、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电力装备、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节能环保装备、大型成套装备和关键核心基础部件等。
二、申报项目条件
1、申请单位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产品设计及关键部件的制造、组装能力的研发、生产企业。
2、申请产品为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在原理、结构、性能等方面有重大创新突破,集机、电、自动控制技术为一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具有显著的节能和低(零)排放特征,并为2017年以来经用户初次使用的成套技术装备、单台设备或关键部件。
3、申请单位通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国内外依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依法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使用权。
4、申请单位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性能、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率先进行根本性改进,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取得标志性突破。产品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5、申请产品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主管部门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如军工、医疗器械、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等),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三、项目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书大纲。
(1)申请企业基本情况。
(2)申报产品的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
(3)申报产品的技术开发及产业化水平,包括:开发背景;开发过程及测试、鉴定情况;生产工艺及主要装备;关键技术及该关键技术的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产品知识产权的所有权状况和品牌建设情况;与国内外类似产品在性能、功能、技术指标等方面的比较。
(4)申报产品关联度分析,包括:上下游产品;原材料地域分布;产品应用情况(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包括首台用户单位使用情况)。
(5)产品的市场前景,包括:产品的供应现状;市场需求分布,供需的预测、价格的现状及变化趋势;产品的质量水平和档次;产品的市场定位、内外销、市场份额、竞争优势。
(6)该产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
(7)该产品技术经济总体评价和申报的理由。
(8)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复印件。
2、申请认定产品的知识产权权益归属和自主品牌状况的有效证明文件。涉及多个单位的,需提交与产品技术归属及权限有关的技术转让、许可、授权、合作生产、合作开发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3、申请认定产品的查新报告、检测报告和标准备案证明,特殊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4、申请认定产品的销售合同和销售发票复印件。
5、审计机构出具的申请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单位对照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提出申请,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盖章)。
2.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部门通过申报系统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现场审核,初审后上报省经信委,并行文(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附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项目汇总表)报省经信委(装备处)。
3.首台(套)认定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网报时应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网站(http://www.aheic.gov.cn)企业云办事服务平台,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省内示范应用单位要与产品销售合同、发票一致。通过申报系统报送的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致电省经信委信息中心咨询,联系人:昝斌、樊迪,联系电话:0551-62871705、62871939)。
4.各地要按照要求,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于2018年4月30日前报送有关申报材料,过期不再受理。有关文件请在省经信委门户网站查询和下载。
联系人:省经信委装备处 刘斌,电话:0551-62871868, 吴玉兰,电话:0551-62871778。
附件:1、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书
2、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表
3、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省内使用单位基本情况表
4、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材料承诺书
5、2018年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项目汇总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3月26日
各有关市、直管县经信委: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3号),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重大技术装备,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和示范应用,加强装备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我省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制造强省建设,根据《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示范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皖经信装备函[2017]179号)的规定,决定开展2018年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重点
突出重大技术装备的两化深度融合,重点领域为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智能装备(含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智能化生产线等)、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电力装备、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节能环保装备、大型成套装备和关键核心基础部件等。
二、申报项目条件
1、申请单位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产品设计及关键部件的制造、组装能力的研发、生产企业。
2、申请产品为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在原理、结构、性能等方面有重大创新突破,集机、电、自动控制技术为一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具有显著的节能和低(零)排放特征,并为2017年以来经用户初次使用的成套技术装备、单台设备或关键部件。
3、申请单位通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国内外依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依法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使用权。
4、申请单位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性能、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率先进行根本性改进,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取得标志性突破。产品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5、申请产品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主管部门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如军工、医疗器械、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等),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三、项目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书大纲。
(1)申请企业基本情况。
(2)申报产品的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
(3)申报产品的技术开发及产业化水平,包括:开发背景;开发过程及测试、鉴定情况;生产工艺及主要装备;关键技术及该关键技术的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产品知识产权的所有权状况和品牌建设情况;与国内外类似产品在性能、功能、技术指标等方面的比较。
(4)申报产品关联度分析,包括:上下游产品;原材料地域分布;产品应用情况(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包括首台用户单位使用情况)。
(5)产品的市场前景,包括:产品的供应现状;市场需求分布,供需的预测、价格的现状及变化趋势;产品的质量水平和档次;产品的市场定位、内外销、市场份额、竞争优势。
(6)该产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
(7)该产品技术经济总体评价和申报的理由。
(8)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复印件。
2、申请认定产品的知识产权权益归属和自主品牌状况的有效证明文件。涉及多个单位的,需提交与产品技术归属及权限有关的技术转让、许可、授权、合作生产、合作开发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3、申请认定产品的查新报告、检测报告和标准备案证明,特殊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4、申请认定产品的销售合同和销售发票复印件。
5、审计机构出具的申请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单位对照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提出申请,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盖章)。
2.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部门通过申报系统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现场审核,初审后上报省经信委,并行文(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附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项目汇总表)报省经信委(装备处)。
3.首台(套)认定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网报时应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网站(http://www.aheic.gov.cn)企业云办事服务平台,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省内示范应用单位要与产品销售合同、发票一致。通过申报系统报送的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致电省经信委信息中心咨询,联系人:昝斌、樊迪,联系电话:0551-62871705、62871939)。
4.各地要按照要求,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于2018年4月30日前报送有关申报材料,过期不再受理。有关文件请在省经信委门户网站查询和下载。
联系人:省经信委装备处 刘斌,电话:0551-62871868, 吴玉兰,电话:0551-62871778。
附件:1、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书
2、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表
3、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省内使用单位基本情况表
4、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材料承诺书
5、2018年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项目汇总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