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0 09:13:24 浏览:990
皖经信产业函〔2018〕380号
各市、省直管县经信委,有关行业协会:
为做好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推荐工作,按照《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通知》(工信厅联产业函〔2018〕1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和条件
(一)单项冠军企业。本类别分为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符合《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规定的示范(培育)企业9项申请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其中,本批次培育企业遴选要按照好中选优原则,要求是近三年主营产品市场占有率平均位居全球前5位且国内排名第1位的企业。
(二)单项冠军产品。申请单项冠军产品主要条件:单项产品在全球市场占有率位居前3位;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优先考虑属于“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的产品;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实施品牌战略,经营业绩优秀;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违法记录,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二、工作组织
(一)推荐单位。各市、省直管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有关行业协会负责本地区、本行业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工作开展中,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推荐单位无需在申请书中推荐单位一栏填写盖章。
(二)严格把关。推荐单位根据本通知和《实施方案》要求,对申请企业、产品进行初步评估论证和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对通过初步评估论证的,由企业按照要求填报相关表格材料。申请示范企业的,填写《企业申请书》(见附件1);申请培育企业的,填写《企业申请书》并编制《培育发展方案》(参考附件2)。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的,填写《产品申请书》(见附件3)。为保证申请质量和遴选工作有序开展,同一企业在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单项冠军产品中只能申请其中一种;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类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
三、有关要求
(一)细分产品界定。申请企业应准确填报产品名称,填报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二)证明材料
1. 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权威第三方机构(一般为民政部注册的全国性行业协会,不包括分会、专委会、行业商会)出具(格式见附件4),请有意申报的企业自行咨询所属国家级行业协会出具。企业还需提供该协会在民政部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2. 完税证明:可以为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也可以企业自行制作缴税情况清单并提供缴税回执复印件作为证明。
3. 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企业须对提供各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格式见附件5)。
4. 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
5. 银行信用登记证明。
6. 2015、2016、2017三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审计报告,请提供企业财务报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7. 截止申报时间企业拥有的研发机构清单和证明材料。
8. 企业拥有的专利清单和专利证书、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证明复印件。
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文件。
10.2015、2016、2017三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11. 质量荣誉、品牌荣誉等其他证明材料。
(三)企业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1.A4纸张,装订成册,在首页封面注明企业名称和所申报类别。
2.申请材料装订顺序: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企业(产品)申请书、培育企业培育发展方案(申报培育企业的需要提供)、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完税证明、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银行信用等级证明、截止申报时间企业拥有的研发机构清单和证明材料、企业拥有的专利清单和专利证书、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证明复印件、近三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其他申报证明材料。
(四)材料报送。请推荐单位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正式上报文件、汇总表(格式见附件6)及申报企业相关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纸张文件一式三份及Word或WPS电子文档光盘),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产业政策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朱为熙,电话:0551-62871846、18905517018;安徽工经联缪静林,电话:0551-62865616、13865912374。
附件:1.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申请书(2018年版)
2.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培育发展方案(编制提纲)
3.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申请书(2018年版)
4. 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证明(格式)
5. 承诺书(格式)
6.推荐汇总表
7. 制造业单项冠军创建工作联络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工业经济联合会
2018年4月5日
各市、省直管县经信委,有关行业协会:
为做好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推荐工作,按照《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通知》(工信厅联产业函〔2018〕1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和条件
(一)单项冠军企业。本类别分为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符合《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规定的示范(培育)企业9项申请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其中,本批次培育企业遴选要按照好中选优原则,要求是近三年主营产品市场占有率平均位居全球前5位且国内排名第1位的企业。
(二)单项冠军产品。申请单项冠军产品主要条件:单项产品在全球市场占有率位居前3位;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优先考虑属于“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的产品;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实施品牌战略,经营业绩优秀;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违法记录,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二、工作组织
(一)推荐单位。各市、省直管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有关行业协会负责本地区、本行业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工作开展中,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推荐单位无需在申请书中推荐单位一栏填写盖章。
(二)严格把关。推荐单位根据本通知和《实施方案》要求,对申请企业、产品进行初步评估论证和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对通过初步评估论证的,由企业按照要求填报相关表格材料。申请示范企业的,填写《企业申请书》(见附件1);申请培育企业的,填写《企业申请书》并编制《培育发展方案》(参考附件2)。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的,填写《产品申请书》(见附件3)。为保证申请质量和遴选工作有序开展,同一企业在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单项冠军产品中只能申请其中一种;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类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
三、有关要求
(一)细分产品界定。申请企业应准确填报产品名称,填报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二)证明材料
1. 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权威第三方机构(一般为民政部注册的全国性行业协会,不包括分会、专委会、行业商会)出具(格式见附件4),请有意申报的企业自行咨询所属国家级行业协会出具。企业还需提供该协会在民政部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2. 完税证明:可以为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也可以企业自行制作缴税情况清单并提供缴税回执复印件作为证明。
3. 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企业须对提供各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格式见附件5)。
4. 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
5. 银行信用登记证明。
6. 2015、2016、2017三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审计报告,请提供企业财务报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7. 截止申报时间企业拥有的研发机构清单和证明材料。
8. 企业拥有的专利清单和专利证书、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证明复印件。
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文件。
10.2015、2016、2017三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11. 质量荣誉、品牌荣誉等其他证明材料。
(三)企业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1.A4纸张,装订成册,在首页封面注明企业名称和所申报类别。
2.申请材料装订顺序: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企业(产品)申请书、培育企业培育发展方案(申报培育企业的需要提供)、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完税证明、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银行信用等级证明、截止申报时间企业拥有的研发机构清单和证明材料、企业拥有的专利清单和专利证书、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证明复印件、近三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其他申报证明材料。
(四)材料报送。请推荐单位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正式上报文件、汇总表(格式见附件6)及申报企业相关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纸张文件一式三份及Word或WPS电子文档光盘),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产业政策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朱为熙,电话:0551-62871846、18905517018;安徽工经联缪静林,电话:0551-62865616、13865912374。
附件:1.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申请书(2018年版)
2.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培育发展方案(编制提纲)
3.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申请书(2018年版)
4. 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证明(格式)
5. 承诺书(格式)
6.推荐汇总表
7. 制造业单项冠军创建工作联络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工业经济联合会
2018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