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确认2018年安徽省新产品(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4 09:33:45 浏览:950
信息来源: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皖经信科技〔2018〕156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有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新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皖经信科技函〔2017〕880号),按照省级新产品确认条件,在各市和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确认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L国Ⅴ柴油机”等94项产品为2018年安徽省新产品(第二批)。请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手续。
附件:2018年安徽省新产品名单(第二批)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7月17日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有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新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皖经信科技函〔2017〕880号),按照省级新产品确认条件,在各市和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确认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L国Ⅴ柴油机”等94项产品为2018年安徽省新产品(第二批)。请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手续。
附件:2018年安徽省新产品名单(第二批)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