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0 11:33:06 浏览:1058
皖经信科技函〔2018〕1100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根据《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皖经信科技〔2014〕130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2018年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直管县经信委严格对照《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标准,围绕《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确定的重点领域遴选和申报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二、各市、直管县申报企业数不超过4户,申报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编写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请按《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办法》可登录安徽省经信委门户网站(www.aheic.gov.cn)搜索下载。
三、请各市、直管县经信委于9月7日之前将申报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省政务中心省经信委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逾期不予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及申报企业汇总表(见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省政务中心经信委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61。
省经信委科技处,联系电话:0551-62871851、62871823,电子邮箱:lims@ahjxw.gov.cn。
附件:1. 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企业汇总表
2. 企业基本情况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8月15日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根据《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皖经信科技〔2014〕130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2018年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直管县经信委严格对照《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标准,围绕《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确定的重点领域遴选和申报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二、各市、直管县申报企业数不超过4户,申报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编写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请按《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办法》可登录安徽省经信委门户网站(www.aheic.gov.cn)搜索下载。
三、请各市、直管县经信委于9月7日之前将申报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省政务中心省经信委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逾期不予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及申报企业汇总表(见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省政务中心经信委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61。
省经信委科技处,联系电话:0551-62871851、62871823,电子邮箱:lims@ahjxw.gov.cn。
附件:1. 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企业汇总表
2. 企业基本情况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