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确认2021年安徽省新产品(第三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2 11:25:40 浏览:482
皖经信科技函〔2021〕140号
信息来源: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各市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有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新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皖经信科技函〔2017〕880号),按照省新产品确认条件,在各市和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确认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G3系列CPCD40-50内燃平衡重式叉车”等150项产品为2021年安徽省新产品(第三批)。
附件:2021年安徽省新产品名单(第三批)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11月8日
相关附件:
根据《安徽省新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皖经信科技函〔2017〕880号),按照省新产品确认条件,在各市和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确认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G3系列CPCD40-50内燃平衡重式叉车”等150项产品为2021年安徽省新产品(第三批)。
附件:2021年安徽省新产品名单(第三批)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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