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机械行业联合会议事制度
发布时间:2016-01-20 09:42:22 浏览:2181
按照《章程》规定,为规范本会工作,特明确以下议事制度。
一、会长办公会议
1、会长办公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由会长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2、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主持或由会长指定副会长主持。
3、会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会长、副会长、执行副会长、正副秘书长、各部门负责人;视议题内容,由会长邀请名誉会长、顾问、其他人员参加。
4、会长办公会议内容:检查各部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各部门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情况,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检查督促各项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5、会长办公会议由各部门提交研究议题,在会前七天告之秘书处进行安排,经会长同意后发出通知,会议一般不超越议题。
6、会长办公会议由秘书处做好记录,并负责整理会议纪要分发参会人员或有关人员。
二、理事会议
按《章程》规定,理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情况特殊时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按章程第十八条职权,视议题内容,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议的组织工作由秘书处负责。
三、会员大会
按《章程》规定,会员大会每届四年,必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员大会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