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机械行业联合会会费标准及财务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01-20 09:47:17 浏览:217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省机械行业联合会(以下简称本会)的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规范经费收支,保障本会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本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经费收入
第二条 本会经费收入的主要来源有:
(一) 会费;
(二) 社会捐赠;
(三) 政府资助;
(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五) 银行存款利息;
(六) 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条 本会的会费收入应使用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
第四条 会费标准:
会长单位:30000元/年;
副会长单位:10000元/年;
理事单位:3000元/年;
会员单位:1500元/年。
会费也可以一届四年一次交完。
第五条 会费减免:
非盈利性单位和长期停产、半停产或生产经营突遇困难的会员单位,按标准交纳会费确有困难的,可以提出书面减免会费申请,报本会秘书处核准后可酌情减免。
第三章 经费支出和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经费支出:
(一) 本会经费用于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和与本会宗旨相符的事业,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二)本会经费支出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财政部门和本会会员大会的监督。
第七条 本会的经费支出范围:
(一)用于开展调查研究、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学术交流、人才培训等各类活动,举办各类展览和交易会、承担各种委托任务;
(二)用于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等其它会议;
(三)秘书处及办事机构日常办公、通讯、交通、差旅、设备购置维修、租用或购置办公用房、订购业务报刊书籍,上缴团体会费等;
(四)编印交流有关文件、资料、简报,印刷出版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刊物、报纸等信息资料;
(五)参照有关规定执行的聘用专职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等,有关聘请人员的相关费用等;
(六)有关各类媒体信息交流和宣传,网站建设和维护等;
(七)其它合理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