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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2016年第二入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7 15:04:07  浏览:919



信息来源:    合肥市经信委

各县(市)区经委(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2016年入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合经信投资〔2016152),现就2016年第二批入库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 “新引进项目”:在合肥市新设立独立法人企业在本市首次投资建设的项目。

2. “技术改造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内涵式发展所实施的投资项目(含扩建、改建、单纯购置、智能化和数字化改造等)。

技术改造项目共分为5类:

新兴产业项目,包括智能语音、量子通信及公共安全、智能制造、平板显示、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及新医药、集成电路、光伏与新能源、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云计算、物联网等)等产业的项目;

“机器换人项目”

智能化改造项目,分为整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整车间智能化改造项目和整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3个小类;

“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项目;

普通项目(除上述4类以外的其他技术改造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

(一)新引进项目

1、申报条件

1在本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申请项目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

3)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2013年修订本)及《合肥市2016年工业投资与技术改造导向目录》(合政〔201639)方向;

4)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70%,设备投资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的20%

5)在建或当年内能确保开工建设的项目。

2、申报材料

1)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2016年第二批申报项目汇总表(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样式见附件1);

2)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2016年第二批入库项目申报表(样式见附件2);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编写可参照附件3:项目建议书提纲)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6)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原件);

7)用地证明复印件(土地证或土地购买合同、厂房租赁合同);

8)新引进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二)技术改造项目

1、申报条件

1)在本市区域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项目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

3)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版本:2011年本及2013年修订本)及《合肥市2016年工业投资与技术改造导向目录》(合政〔201639)方向;

4新兴产业项目和普通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设备投资不低于500万元;“机器换人项目”、智能化改造项目、“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万元,其中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系统和设备等投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80%

5)在建或当年内能确保开工建设的项目。

2、申报材料

1)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2016年第二批申报项目汇总表(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样式见附件1);

2)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2016年第二批入库项目申报表(样式见附件2);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编写可参照附件3:项目建议书提纲)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6)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原件);

7)用地证明复印件(土地证或土地购买合同、厂房租赁合同);

8“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项目还需提供市级部门认定文件。

申报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三)合肥市2016年“121”重大工业项目申请入库

列入合肥市2016年“121”的重大工业项目申请入库,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2016年申报项目汇总表(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样式见附件1);

2)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2016年入库项目申报表(样式见附件2);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5)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原件);

6)用地证明复印件(土地证或土地购买合同、厂房租赁合同)。

申报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二、申报流程

项目单位向所在县(市)区经委(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以下简称县(市)区经信部门)申报并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及《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2016年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电子版,经县(市)区经信部门初审后,统一上报市经信委。市经信委组织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并将最终入库项目在合肥市经信委网站公布。

    三、报送时间

请项目单位于924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以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报所在县(市)区经信部门,各县(市)区经信部门于927日前将经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份以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集中报送市经信委。

四、申报注意事项及有关情况说明

1对于申报智能语音、量子通信及公共安全、智能制造、平板显示、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及新医药、集成电路、光伏与新能源、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云计算、物联网等)等产业的项目,项目产品需为其主营业务。

2“机器换人项目”是指购置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或机器人、机械手等设备,实现减员、增效、提质、保安全等改造的目标

3智能化改造项目关键技术要求:整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系统层--包括传感器及仪器仪表、嵌入式系统、控制系统、人机交互系统、数控生产设备(包括机器人)等;信息层--通过有线、无线等通信技术,实现机器之间、机器与控制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功能层--实现整条生产线在无人干预或尽量少人的干预下自动化、智能化生产,同时系统具有自我调整优化或在较少人工干预下实现生产参数、指标的快速调整;实现数据信息在整生产线内协同共享、生产效率和质量合格率大幅提升以及人工数量和劳动强度大幅下降。整车间智能化改造项目:系统层--包括制造执行系统(MES)、传感器及仪器仪表、嵌入式系统、控制系统、人机交互系统、数控生产设备(包括机器人)等;信息层--通过有线、无线等通信技术,实现机器之间、机器与控制系统之间、生产线之间的互联互通;功能层--实现整个车间在无人干预或尽量少人的干预下自动化、智能化生产,同时系统具有自我调整优化或在较少人工干预下实现生产参数、指标的快速调整;实现数据信息在整车间内协同共享、生产效率和质量合格率大幅提升以及人工数量和劳动强度大幅下降。整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原则上应包括智能工厂建设规划、系统集成、智能设计、智能生产、智能管理和智能物流等六个部分,具体参照《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5年版)第三章第(二)节第2条智能工厂标准的有关要求;实现产品设计、工艺、制造、检测、物流等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的信息快速交换、传递、存储、处理和无缝智能化集成。

4、已列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项目不需要重新办理入库。

 

附件:1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2016年第二批

申报项目汇总表

2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2016年第二批

入库项目申报表

           3、项目建议书参考提纲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97

 

(联系人:工业投资与技术改造处  郭吉林、徐自舟,电话:63538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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