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08 08:55:10 浏览:1414
皖经信技改函〔2016〕1189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
按照财政预算和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工作,现就开展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专项资金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专项资金具体专题包括:传统产业提升改造工程、民营经济提升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绿色制造工程、服务型制造工程、精品制造工程、电子信息和大数据产业发展工程等七类。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1.各类专题具体申报条件及材料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单位均通过申报系统填报安徽省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基础信息表;
3.申报项目均通过申报系统填报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4. 根据申报项目类别通过申报系统分别填报项目申报信息表(各类项目特定要求部分);
5.按项目申报类别提交项目相关申报材料及附件;
6. 安徽省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后上传)。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单位对照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市、省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提出申请。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2.各市、省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后行文报省经信委。
3.专项资金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各市、省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部门需报送纸质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附由申报系统生成的各类项目汇总表),邮寄至省经信委(技改处),项目其他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通过系统报本市、省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初审后再通过网上报送。网报时应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网站(http://www.aheic.gov.cn),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申报系统报送的各类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致电省经信委信息中心咨询,联系人:昝斌、周民,联系电话:0551-62871705、62871074)。
4.各地要按照项目征集指南要求,及时组织征集符合申报重点的项目。并于2016年10月14日前报送项目有关申报材料。有关文件请在省经信委门户网站查询和下载。
5.2017年省级企业发展资金支持项目将从征集项目中择优选择,并细化到省级部门专项资金预算中下达,预算下达项目经核实达到项目开工或建设条件,资金拔付项目承担单位使用,达不到开工或建设条件项目,收回预算调整安排。
附件:
1.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专项项目征集指南
2.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基础信息表(申报系统填报式样)
3.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基本信息表(申报系统填报式样)
4.项目申报信息表(各类项目特定要求部分)(申报系统填报式样)
5.安徽省工业转型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
按照财政预算和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工作,现就开展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专项资金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专项资金具体专题包括:传统产业提升改造工程、民营经济提升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绿色制造工程、服务型制造工程、精品制造工程、电子信息和大数据产业发展工程等七类。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1.各类专题具体申报条件及材料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单位均通过申报系统填报安徽省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基础信息表;
3.申报项目均通过申报系统填报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4. 根据申报项目类别通过申报系统分别填报项目申报信息表(各类项目特定要求部分);
5.按项目申报类别提交项目相关申报材料及附件;
6. 安徽省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后上传)。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单位对照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市、省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提出申请。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2.各市、省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后行文报省经信委。
3.专项资金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各市、省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部门需报送纸质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附由申报系统生成的各类项目汇总表),邮寄至省经信委(技改处),项目其他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通过系统报本市、省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初审后再通过网上报送。网报时应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网站(http://www.aheic.gov.cn),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申报系统报送的各类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致电省经信委信息中心咨询,联系人:昝斌、周民,联系电话:0551-62871705、62871074)。
4.各地要按照项目征集指南要求,及时组织征集符合申报重点的项目。并于2016年10月14日前报送项目有关申报材料。有关文件请在省经信委门户网站查询和下载。
5.2017年省级企业发展资金支持项目将从征集项目中择优选择,并细化到省级部门专项资金预算中下达,预算下达项目经核实达到项目开工或建设条件,资金拔付项目承担单位使用,达不到开工或建设条件项目,收回预算调整安排。
附件:
1.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专项项目征集指南
2.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基础信息表(申报系统填报式样)
3.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基本信息表(申报系统填报式样)
4.项目申报信息表(各类项目特定要求部分)(申报系统填报式样)
5.安徽省工业转型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